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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都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10-08  作者:  新闻来源: 关键词: 【字号:大 | 中 |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宁都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宁都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的监督机关、它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宁都县人民检察院。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89人,其中在职人员44人,,退休人员30人;年末其他人员15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情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104.1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增加112.33万元,增长11.33%;本年收入合计1104.14万元,较2020年增加112.33万元,增长11.33 %,主要原因是:年度工作人员工资晋级晋档和工资调标,县政府拨入项目建设费用。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041.02万元,占94.28%;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3.12万元,占5.7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1104.1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1104.14万元,较2020年增加112.33万元,增长11.33%,主要原因是:年度工作人员工资晋级晋档和工资调标,县政府拨入弥补单位运转经费;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年度无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104.1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0.17万元,决算数为104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84%。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0.17万元,决算数为104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84 %,主要原因是:年度工作人员工资晋级晋档和工资调标增资支出,发放了年度2021年度政府奖励性绩效。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1.0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99.25万元,较2020年减少26.02万元,下降3.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府奖励性绩效较2020年度政府性奖励工资有所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81.9万元,较2020年增加55.84万元,增长24.70 %,主要原因是:新增部分建筑维修及相关用房改造等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04万元,较2020年增加2.43万元,增长17.8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老干部及干警住院慰问有略微增加,遗属补助有所增长。

        (四)资本性支出43.84万元,较2020年增加16.97万元,增长63.16%,主要原因是:新增购置办公设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73万元,决算数为48.15万元,完成预算的98.81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1.58万元,增长3.39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预算无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出国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出国需要及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3万元,决算数为  6.59万元,完成预算的97.92%,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1.12万元,增长16.95 %,主要原因是工作来单位批数增加,公务接待次数增加。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全年国内公务接待64批,累计接待50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工作来单位批数增加,公务接待次数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456万元,增长1.12 %,主要原因是车辆为保证正常使用进行较大维修增加了维修费用,同时,因疫情好转外出学习交流,开展对口援助等使用公车活动增加。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需求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万元,决算数为41.56万元,完成预算的98.95%,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27.33万元,增长192 %,主要原因是车辆为保证正常使用进行较大维修增加了维修费用,同时,因疫情好转外出学习交流,开展对口援助等使用公车活动增加。年末公务用车保有7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5.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81万元,增长28.79 %,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新增部分建筑维修及相关用房改造等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43.84%。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作为保密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按照年初预算项目和预算金额,严格财务开支和审批制度,严防超标开支,确保按预算范围开支。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良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县级部门决算中无反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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